Categories: 旅遊新聞

[新聞] 出國遊被拒簽,旅行社退回2800元代簽費,新北消協:拒簽三次後果會很嚴重!

出國遊被拒簽,旅行社退回2800元代簽費

新北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拒簽三次後果會很嚴重

常報全媒體訊旅行社代辦出國簽證,不料簽證被拒。消費者讓旅行社退回翻譯資料,遭到拒絕後只好向新北消協投訴。但新北消協調查後認為, 旅行社的行為存在瑕疵。昨天,經調解,旅行社退回了2800元代簽費。

兩個月前,孫女士和女兒想出國自由行,花2800元委託旅行社辦理兩人的簽證。旅行社在合同中約定,拒簽不退任何費用。不幸的是,孫女士兩人的簽證未被通過,簽證國給出的理由是“出國目的不明確”,孫女士想查看翻譯資料,以便知道是什麼原因導致“出國目的不明確”,好在下次再辦理簽證時更正。但旅行社稱,原始翻譯資料已遞交簽證國大使館,且大使館不退檔,也不退簽證費。旅行社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個人隱私,如果委託人不要求,是不留底檔的。

孫女士遂於近日向新北消協三井分會投訴。

消協人員認為,按照消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雙方雖然約定了由於委託方的原因致使被拒簽,所交費用不退,但對於提交資料是否留檔卻沒有盡到提示義務,雖然旅行社的理由是保護委託人隱私,但不能完全免除責任。而且,據消協工作人員了解,旅行社收取的代辦簽證費一般包含大使館收取的簽證費、旅行社收取的代辦費和翻譯費三部分組成。此外,網上代辦該國簽證的部分商家為吸引客戶,也承諾拒簽可以全額退款。

經消協人員多次調解,旅行社最終同意全部退還代簽費2800元。

昨天,新北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辦理簽證注意事項:

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代為辦理。即旅行社應具有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具有出境業務資質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是省級旅遊局頒發的普通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在實體旅行社代辦簽證要仔細閱讀並認真簽訂代辦合同,約定事項盡量全面,如:翻譯資料是否留存等。

不應套用以往的或他國的簽證經驗來辦理新的簽證。通常簽證政策半年左右一變,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簽證政策,有的人把親戚和朋友過去辦簽證的情況搬過來,以為事事一通百通,結果往往會被拒簽。

拒簽之後最好不要馬上再申請。拒籤後馬上重新再簽,成功率都是偏低的。簽證官相信同事的判斷,有拒簽章就是有移民傾向。有過拒簽記錄的,即使遞交的材料非常完美,超過大部分人的水平,還是很容易再次拒簽。如果兩次簽證間隔的時間夠長,情況會好很多。有過三次拒簽記錄,這樣的拒簽歷史對今後的任何簽證都將產生災難性的影響,也就是說,申請人的拒簽記錄原則上不應超過三次。

去發達國家不妨先選擇團隊遊。如果你的職業不夠穩定,也沒有非常有說服力的資產證明,想去發達國家旅遊,先選擇團隊遊是一種策略。通過團隊遊獲得了一兩個發達國家簽證之後,即使你的資產和職業證明沒有那麼優秀,自由行簽證的時候也會容易許多。

(司昌鳳姚莉芸莊奕13861028908)

來源:常州日報

earth

Share
Published by
earth
Tags: 旅行社